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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南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23-10-26 16:03:15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南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保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宛科〔2021〕2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南阳市市级重点试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2、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承担并完成了市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委员会主任应是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学术带头人;重点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

4、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500万元以上;

5、申请建设单位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重点实验室的责任;每年能为重点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一定的运行保障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6、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须有重点学科的支撑。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转制科研院所和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应从事本领域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5年以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研究开发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年研究开发经费达到销售收入的2%以上。

(二)分类条件

1、学科类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面向学科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面向经济社会的重要领域,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引领带动学科和领域发展、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先进技术理论、人才团队等科技支撑。

2、企业类重点实验室。依托在市内注册、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完善、创新实力强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以培育和建设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为目标,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现代工程技术和竞争前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研究制定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提供支撑。

二、注意事项

1、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相对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2、申报联合建设的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南阳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三、申报要求

1、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单位)要强化主动服务,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南阳市重点实验室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通过现场考察的入库培育重点实验室进行一对一精准指导,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出具《2023年南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审核推荐表》。

2、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单位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进行注册,通过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南阳市(切换地区)——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在线办理,下载《南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后和《2023年南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审核推荐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于10月25日-26日一并上传。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行为记录。

四、联系电话

网上申报咨询:行政审批服务科   0377-61380003

业务咨询: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0377-63134946

    

附件:2023年南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审核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