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服务商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24-12-03 17:42:50
各有关单位(企业):
2024年鹤壁市入选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名单,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现面向全国征集数字化服务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1. 本次遴选的数字化服务商主要面向3个细分行业:智能电器电子信息制造行业、新材料制品制造行业、绿色食品加工制造行业。
2. 本次遴选的数字化服务商分为行业集成服务商和改造服务商两类。集成服务商负责牵头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对数字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进行总体把控,统筹改造服务商,开展咨询诊断,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产品、解决方案,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改造服务商在行业集成服务商的统筹下,面向企业的产品生命周期、生产执行、供应链、管理决策等环节的数字化需求,提供“小快轻准”产品及相关服务。
3. 如行业集成服务商申报多个细分行业时,需按优先级进行排序;同时符合行业集成服务商和改造服务商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4. 行业集成服务商若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需明确1个牵头单位以及联合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基础通信运营商分公司经总部授权可参与遴选);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主体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具备本地化运营服务能力和稳定技术团队,具备数字化转型全过程服务能力;
(三)对3个细分行业以及相关行业具有较深的知识积累和诊断改造能力、较强的综合性产品研发能力、完善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实施能力;针对相关行业,开展过数字化转型服务项目成功案例。
(四)能准确理解并运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等文件,并能够依据标准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
(五)申报行业集成服务商的申报主体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基础通信运营商分公司经总部授权可参与遴选),具备在鹤壁市开展业务的条件和能力,要拥有一定规模且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在鹤壁有长期的办公场所和本地化稳健服务团队(不少于50人),能够迅速响应试点企业现场服务要求,持续稳定的提供高质量服务。
2. 申报单位应熟悉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能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服务。
3. 申报单位应具备完善的行业服务生态,具备咨询诊断、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等能力,实施过程中需监督改造服务商进行改造,对改造成效进行自评验收,对所承担的行业中试点企业改造成效负责。
三、遴选流程
(一)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严格按照遴选公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时报送。
(二)评审认定。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等进行书面评审;申报行业集成服务商还需进行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评审环节;最终根据评审情况拟定行业集成服务商和改造服务商名单。
(三)公示发布。依照相关规定,对拟定数字化服务商名单在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列入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服务商名单。
四、其他要求
1. 实行动态管理,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实行动态调整及退出机制,将根据服务成效、企业项目实施成效、企业满意度等方面动态调整和补充。
2. 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基本原则,数字化服务商要承诺以优惠价格(不高于市面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
3. 申报资料清单:
(1)《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行业集成服务商申报书》(附件1);
(2)《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服务商申报书》(附件2);
(3)行业集成服务商生态合作伙伴清单(附件3);
(4)申报单位本地化稳定服务团队人员明细(附件4);
(5)申报单位项目案例汇总表及服务协议、项目验收等关键佐证资料(附件5);
(6)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无法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截图(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等证明材料;
(7)其他有助于说明服务能力的材料,如相关资质证书、奖励证明、用户评价等。
申报行业集成服务商需准备申报资料(1)(3)(4)(5)(6)(7)共6项,申报改造服务商需准备申报资料(2)(4)(5)(6)(7)共5项,材料所需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行业集成服务商,牵头单位还须另附材料说明牵头单位、联合单位构成情况以及联合体合作协议,联合单位要按要求填报附件1中基本信息表,由牵头单位并入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
4. 申报资料提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上午12时止。申报材料中涉及复印件均须标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工作专班办公室(非鹤壁本地的申报单位可邮寄,邮寄后务必致电确认材料是否签收),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马 洁 郭 威
联系电话:0392-3300355
邮 箱:hbsszhzx@126.com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03号,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421室
附件:1. 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行业集成服务商申报书
2. 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服务商申报书
3. 集成服务商合作伙伴清单
4. 申报单位本地化稳定服务团队人员明细
5. 申报单位数字化项目案例表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