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解读
洛阳高新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22-03-11 09:07:15
为推动新一轮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双倍增”行动,持续推进洛阳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高新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洛阳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申报条件,并在高新区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22年有效期满的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需按本通知要求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注意:如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要求的企业。
三、预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①申报企业请于3月10日前提交《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登记表》(附件1)至科技局邮箱:jjj4337526@126.com。
②2022年有效期满的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交(附件2)《洛阳高新区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情况表》。如果不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请在该表中写明原因。
(二)申报企业必须是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申报的各项指标和资料均不应包含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企业。
(三)申报企业在办理研发项目加计扣除业务时,应如实并详细填报研发项目情况,以免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四)各申报企业在申报年度内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条件规范管理。
联系方式:高新区科技局 64337526
邮箱:jjj433752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