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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解读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20-12-18 17:53:32

广大客户朋友: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突出项目牵动、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引领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南阳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和《南阳市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全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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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重点围绕市委政府九大专项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

高新领域主要围绕装备制造、光电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汽车零部件等方向。

农业领域主要围绕农林作物新品种选育、生态高效农业、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畜牧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向。

社会发展领域主要围绕生物医药、医疗健康、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食品安全等方向。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和我市的产业、技术政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处于省内领先或先进地位。

2.项目产业化前景良好,能够快速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或在民生公益领域形成应用示范效应。鼓励产学研合作和军民融合。

3.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实施内容具体明确,绩效目标量化,可评估可考核。

5.项目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未主持其他尚未结项的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特派员主持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6.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为南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

2.应建有相关领域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或经省级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等。
3.管理规范,拥有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有较高的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4.项目重点依托省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引领型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上年度产值大于2亿元的企业不低于3%,其他企业不低于5%;信用记录良好,未被计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5.每个单位申报不得超过1项。已承担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2020年度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一部分:《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第二部分:《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预算申报书》(附件2);

3.第三部分:承担单位佐证材料,包括单位证照、单位资质、研发管理制度、企业信用报告等;

4.第四部分:技术佐证材料,包括技术研发资质,技术合作协议、项目主持人资格、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5.第五部分:财务佐证材料,包括上年度审计报告、所得税纳税申报审批表、自筹资金证明、项目生产建设资料、科研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等。

申报材料应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上述顺序用A4纸正反面印刷,不同部分用彩页隔开,重要资料采用扫描后彩色打印,书籍式胶装,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印章。


四、申报程序
1.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项目单位申报2020年度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向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一式五份,以及申请材料的电子版。

2.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正式推荐文件,连同《2020年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材料,于12月28日-29日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管理科,同时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本辖区内单位专项申报的筛选、指导和推荐工作。要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2.申报单位要认真客观地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南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管理科

联系电话:63134946

工作邮箱:nyjh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