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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策解读

委托外部开发的研发费用可全额税前加计扣除?

作者:admin 日期:2020-07-10 14:20:48

目前,不少的企业会选择委托科技机构或者学校来进行研发活动,而不是由企业自身的技术部门来进行科技研发改进。那么这类委托行为所产生的费用,是否能全额进行税前加计扣除呢?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税前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另外,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税前加计扣除。所以,对于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研发活动,新旧规定有区别,旧规定允许全额扣除,而新规定对此作了严格规定,对于国内的委托开发,只允许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80%;对于境外的委托开发,不允许税前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