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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认定解读

这6大原因可能会导致你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失败?

作者:admin 日期:2020-07-10 14:07:50

1、编制研发项目RD表照搬专利说明书
      在编制研发项目RD表中的核心技术与创新点时,照搬专利说明书,有的像做装置的企业完全照搬专利说明书中的结构说明,甚者连说明书中的“所述“二字都未去除,RD表中的取得阶段性成果,在评审过程中已达成共识,一致认为是在项目周期内取得专利或技术诀窍等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技术性不强
       新的工作指引将知识产权进行了分类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等划为Ⅰ类;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划为Ⅱ类,特别强调了发明专利的重要性,部分企业是纯粹为了申报高企而报专利,全部是实用新型,报的专利技术性不强,更有甚者由专利事务所直接编,造成了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和产品的关键技术完全不搭界,张冠李戴,估计评审专家内心也是崩溃的。

3、科技成果描述过于单一,与产品相关性不强
      新的工作指引对科技成果转化形式进行了多样化,丰富了企业将研发的技术成果进行产业化的方式,并要求年平均转化5项以上,在高企申报,还需要将企业的科技成果进行描述,要描述出技术成果是什么,怎么转化的,应用在哪个产品中,应用的效果如何,是否产生收益,2016年通过了解很多企业在此处丢失城墙,且不说数量,首先知识产权跟项目和产品严重不匹配,明明成果与产品不相关硬要扯上关系,难,难于上青天。

4、在高新申报过程中对产品描述不清,技术性不强,佐证材料五花八门的情况

      2016年省科技厅针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采取各县市限额申报,各地区也采取一个企业一批次只能申报1项高品,而坊间一直流传着未来税务局在认定高企中的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服务)收入,要以拥有高品证书为依据,否则不予以确认高新收入,现在看来这消息在未来几年可能成真。
       在企业认定过程中还存在着企业产品型号众多,有的可能几百个型号,这就对企业自己归集高新收入时产生了困难,非标产品如何提供佐证材料也让企业头疼,这就造成了在申报过程中对产品描述不清,技术性不强,佐证材料五花八门的情况。

5、未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企业审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
       2016年申报过程中,30%以上的企业2013/2014年都未在账内进行研发项目经费核算,2015年通过调调整出符合要求的研发费用,而税务检查中,税务部门要求企业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在实地考察中充分执行了这个政策,部分企业被要求提供明细辅助账。
另外税务重点关注的是企业审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做出合理解释,未来的高新技术企业要以税务数据为基础。

6、企业人员资质较弱

       2016年对企业人员要求做了较大的调整,去除了大专以上学历要求,科技人员也由30%降为了10%,此次调整对企业来说是好事,但是却加强了企业社保人员的检查力度,尤其是乡镇科技型企业,由于人员资质较弱,将面临极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