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乡市市长质量奖项目分析
作者:admin 日期:2022-04-21 15:55:05
主管单位及目的: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推动新乡高质量发展。
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新乡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生产经营5年以上;
(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推广价值;
(三)上年度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全市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盈利性业务活动的,其社会贡献位于全市行业前列;
(四)须先获得县(市)、区长(管委会主任)质量奖,并经所在县 (市)、区政府(管委会)推荐;
(五)近3年内生产经营未出现亏损,未有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可申报企业:
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建筑业等行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或组织。鼓励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积极申报。
认定周期及数量:
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市长质量奖分为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设市长质量奖5个,市长质量奖提名奖2个,当年申报单位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空缺。
市长质量奖有效期4年。有效期满后可再次申请,再次获得该奖的,授予证书,不授予奖金,不占当年奖项名额。
项目奖励政策:
新乡市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称号的单位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奖金金额为每个获奖单位50万元。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只颁发奖杯、证书。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积极宣传、推广获奖单位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加大对质量改进和创新活动的扶持力度,在争取有关政策、发展、奖励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