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项目分析
作者:admin 日期:2022-04-21 15:49:26
一、重点支持方向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方向:围绕河南省转型发展攻坚的重点产业和我市优势产业、未来人居科技产业,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时尚家纺、人口健康、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新一代人工智能、信息安全、5G、智能网联等领域建设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重点实验室重点方向:围绕未来人居科技产业发展,重点在现代农业、绿色食品、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能源与化工、医疗卫生、新材料、先进制造、5G、大数据、智慧城市等领域,新建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序号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政策条件 |
1 |
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信阳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 |
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销售收入一般不少于1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或不少于200万元。 |
3 |
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1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2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2项。 |
4 |
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2人。 |
5 |
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2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5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
6 |
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 |
7 |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
序号 |
重点实验室政策条件 |
1 |
实验室学术水平较高,有正高职称人员2人以上;实验室主任要求副高职称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专职科技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副高级(含)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科研人员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具有培养或合作培养研究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能力。 |
2 |
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
3 |
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指导实验室运行和管理,组织与督促实验室建设,协助市科技局开展实验室的检查、验收和评估,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
4 |
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承担并完成了省、市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
5 |
原则上应为正在运行的行业或部门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
重点实验室分类条件:
1.依托企业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处于行业技术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实力,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依托单位从事本领域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2年以上;近两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2.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学科领域拥有国内、省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引领带动学科和领域发展,为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先进技术理论、人才团队等科技支撑。
三、对企业的好处:
(1)信阳市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
(2)是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申报的前提条件(信阳市对于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于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且对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有很大帮助。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符合申报条件中的基础数据即可申报认定,是企业较为容易认定申报的项目之一。
(4)是企业的荣誉资质,研发类平台资质在企业投标时也是一个优势。
四、哪些企业适合申报:
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企业行业限制较小,通过率较高。重点实验室一般来说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申报较多,企业研发能力强,基础建设好的也可申报。
五、申报流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主管部门审核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申报,并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随申报材料同时报送。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只需要提交盖章扫描电子版材料。
2. 申报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
重点实验室:
在“信阳市政务服务网”上网上申报或报送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不需提供纸质材料,只需提交盖章扫描电子版材料。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在“信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xyzwfw.gov.cn/)注册并登录,按照指南要求,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并提交
申报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
3.窗口受理。各县申报单位将材料报送到各县行政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