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所有政策、条件分析汇总
作者:admin 日期:2021-12-30 14:01:26
国家政策
国家领导强力支持
(1)习总书记在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提出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
(2)国家重要领导人视频出席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峰论坛,指出,习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
国家政府部门支持
2021-2025年,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国家资金支持
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600万/家,每年200万元。
国家印发相关通知
2021年11月,工信部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从十个方向,三十一个方面,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
河南省政策
省级认定数量增加
我省计划到2025年,每年拟认定1000家左右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从中择优推荐参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奖补支持
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
设备发票达到100万以上,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设备发票要达到1000万以上才可以申报补贴。
郑州市政策
郑州市政策支持
1、力争到2022年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推荐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升级为“小巨人企业。
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鼓励各开发区、区县(市)给予适当奖励。
其中,航空港区: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补。
2、郑州市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5条政策从改善发展环境、优化融资服务、强化财税支持、加快创新发展、深化服务保障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其他地市政策
·济源市
根据河南省关于“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公示名单,财政金融部门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对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并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的企业,财政金融部门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
·鹤壁市
对新入选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库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三门峡市
对首次入选河南省“专精特新”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认定为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开封市
被认定为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申报基础条件
1、省内注册登记存续3年以上
2、近2年营业收入均1000万元
3、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10%
4、近2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平均比重≥3%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认定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3年发生生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重特大事故;
(2)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有偷税漏税等重大违法行为;
专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一)专业化。专注核心业务,具有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二)精细化。具备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技术领先、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三)特色化。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四)新颖化。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1.连续经营3年以上、独立法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经济效益。
(1)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研发占比要求:
①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②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一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③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
3.专业化程度。
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4.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5.经营管理。
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国家级重点小巨人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2.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3.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4.创新能力方面,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
(2)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3)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5.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6.成长性方面,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基础条件
1、在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存续2年以上:
2、近两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300万元:
3、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专项条件
1.专业化。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平均比重不低于2%: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近两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牵头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为大企业或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
2.精细化。企业采用流程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等方式使组织管理精确、高效、协同,实现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3年以上,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前列。
3.特色化。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或具有典型的资源、地域特色,能够带动本地特色产业的规模及影响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含3项);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标杆、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1项以上(含1项)。
4.新颖化。企业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重特大事故;
2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有偷税漏税等重大违法行为。
洛阳市专精特申报条件
基础条件
1.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存续两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2.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3.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平均比重不低3%。
专项条件
1.专业化。企业从事细分市场时间达到两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50%(含)以上。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注重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能够为大企业或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配套服务或者能够专业生产成套产品、系列产品、系列零部件。
2.精细化。企业采用流程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等方式使组织管理精确、高效、协同,实现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ERP、5S、KPI、SCM、体系认证等一体化管理)。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
3.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独特工艺、技术和配方等特点,或具有典型的资源、地域特色,能够带动本地特色产业的规模及影响力,具备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含)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2项(含)以上
4.新颖化。拥有创新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采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资源的嫁接,对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手段、形式、渠道进行创新,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近两年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含)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含)或软件著作权3项(含)以上;或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含)以上。
申报对象
在济源登记注册两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应符合济源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满足以下任何一项专项条件,且不存在限制条件所列事项。
申报条件
1.专业化。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平均比重不低于2%;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为大企业或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
2.精细化。企业采用流程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等方式使组织管理精确、高效、协同,实现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2年以上,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济源前列。
3.特色化。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或具有典型的资源、地域特色,能够带动本地特色产业的规模及影响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在有效期内的专利3项及以上;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标杆、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1项及以上。
4.新颖化。企业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济源“专精特新”企业。
1.近两年发生生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重特大事故;
2.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有偷税漏税等重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