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郑州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培育库申报工作解析
作者:admin 日期:2021-11-19 17:12:19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1〕59号),开展全市“三高”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之一的郑州市企业,择优纳入市级“三高”企业培育库,到2023年全市“三高”企业达到4000家。
一、支持政策(部分)
1.对“三高”培育企业年营业收入利润率超过同期郑州市域同行业平均水平2倍以上(含)、1.7倍以上(含)、1.5倍以上(含)的,按照规模档次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鼓励“三高”培育企业研制“三首”产品,依法编制“三首”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按上年度产品实际销售总额给予研制单位不超过30%,最高1000万元奖励;
3.每年组织评选郑州市十大“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每家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三高”培育企业建设行业重大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检验检测平台,按照平台项目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每个平台最高补助2000万元;
5.对被列为市级人工智能创新标杆企业、典型应用场景机构或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奖励;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1.申报方式:采取“郑州政务服务网”(zz.hnzwfw.gov.cn)网上申报方式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三、申报范围
1.在郑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纳税,纳入在地统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安全生产政策的各类企业。
2.2021-2023年每年动态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增长动力足、产品附加值高的本市企业,择优纳入市级“三高”企业培育库,通过政策“组合拳”予以重点扶持。
四、申报条件
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市重点监测工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
3.2020年度营业收入(产值)增长达到20%以上或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四上”企业。
五、不符合申报项
1.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近3年发生过重大失信行为的;
2.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
六、审查流程
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联合同级科技、发改部门对申报企业资质进行初审,市工信局会同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进行审核,择优认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入培育库的企业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