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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省2021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

作者:admin 日期:2020-10-12 16:31:40

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5日。


申报条件要求

01
(一)项目应符合的条件

1.项目应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体现当地特色,应属当地政府关心、百姓关注、急需解决的主导产业重大科技创新需求,有利于推进县域创新发展和主导产业转型升级。

2.项目可行性强,带动产业发展作用明显。项目实施方案完整,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

3.项目应加强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各项目实施地应建立由县级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协调组织领导;成立由技术专家、应用单位、管理者参与的项目实施专家组,对项目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县级财政根据需要自行匹配资金。

4.项目实施的示范作用明显,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措施有力,有明确的技术落地,人才落地措施,资金落地措施。项目实施期间应在实施地新建至少一个先进技术(成果)示范推广基地。

5.项目扶贫措施明确,支撑乡村振兴效果明显,绩效目标明确,可考核。


02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2.具备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项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较强,具有建立项目示范推广基地的基础条件和相应资金投入。

3.项目承担单位得到当地省级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支持或处于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

4.在“信用河南”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项目分配方式



2021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共54个项目,3800万元。2018年度优秀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所在县(市)11个,科技部创新型建设试点县(市)新郑市1个,每县1个项目,各100万元,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为加大产业帮扶合力,科技扶贫重点县郸城县和光山县,各1个项目,共200万元,其余项目名额由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县(市)申报,共40个项目,每个60万元。(分配方案见下表)

附件1

省辖市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分配表

序号

省辖市

可申报非竞争性项目的县(市)

可申报竞争项目的县(市)

非竞争性项目数量

竞争性项目 数量

项目总数

经费

(万元)

1

郑州市

新郑市



1


1

100

2

开封市

兰考县

通许县、尉氏县、兰考县(3)

1

2

3

220

3

洛阳市

栾川县

嵩县、洛宁县、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偃师市(6)

1

4

5

340

4

平顶山市


宝丰县(1)


1

1

60

5

安阳市

滑县

汤阴县、内黄县(两县同为安阳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

1

1

2

160

6

鹤壁市


淇县、浚县(2)


2

2

120

7

新乡市

封丘县

封丘县、获嘉县、新乡县、延津县、辉县市、长垣市(6)

1

4

5

340

8

焦作市


博爱县、温县(2)


2

2

120

9

濮阳市

范县


1


1

100

10

许昌市


鄢陵县(1)


1

1

60

11

三门峡市


灵宝市、渑池县(2)


2

2

120

12

南阳市

社旗县

社旗县、内乡县、桐柏县、西峡县、方城县、新野县、淅川县、镇平县(8)

1

6

7

460

13

商丘市

宁陵县

民权县、宁陵县、夏邑县、柘城县、虞城县(6)

1

4

5

340

14

信阳市

息县、光山县

新县、淮滨县、光山县(3)

2

2

4

320

15

周口市

沈丘县、郸城县

沈丘县、项城市、扶沟县、商水县、淮阳县、郸城县(6)

2

4

6

440

16

驻马店市

确山县

汝南县、遂平县、泌阳县、正阳县、平舆县、上蔡县、新蔡县(7)

1

5

6

400

17

济源市

济源市


1


1

100

合计

14

40

54

3800

备注:

1. 非竞争性项目2018年度优秀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所在县、科技部创新型县市建设试点县(新郑市)、科技扶贫重点县(光山县、郸城县)每县一个项目,每个项目资金100万。

2. 竞争性项目: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不含区,新郑市、济源市除外)可申报,各省辖市分配竞争性项目数为有申报资格的县(市)数*75%(四舍五入),每个项目资金60万。

3. 其他:汤阴县和内黄县同为安阳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分配一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