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商丘市]《商丘市建设制造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作者:admin 日期:2024-01-25 13:59:25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建设制造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商丘市建设制造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丘市建设制造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和我市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聚力新型工业化,加快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集群化发展,大力实施八项工程(产业基础再造、重点链条重塑、项目投资支撑、优质企业培育、开发区提升、质量品牌建设、产业布局优化、要素保障强化),推动五链(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深度耦合,加快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商丘制造向商丘创造转变、商丘速度向商丘质量转变、商丘产品向商丘品牌转变,努力把商丘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强市,为中国式现代化商丘实践奠定坚实产业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以“能级高、结构优、创新强、融合深、韧性好”为鲜明标识的先进制造业强市。
产业能级高。先进制造业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前列,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40%,其中制造业占比稳定在30%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家。
产业结构优。基本形成“以未来产业为先导、新兴产业为支柱、传统产业为基础”的现代化制造业体系,力争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形成24个百亿级现代化产业链。
产业创新强。基本建成全省制造业创新高地,省级创新平台突破20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6以上,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
产业融合深。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取得重要进展,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率达到80%以上,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指数达到62,智能制造就绪率达到13%,建成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园区)20家,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达到全省一流水平。
产业韧性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程度明显提升,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的区域产业布局基本形成,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得到突破和应用,形成空间上高度集聚、上下游紧密协同、供应链集约高效的产业链群发展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坚持以高端制造为引领,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形成先进制造业体系的硬支撑。
1.提升产业能级。深入实施换道领跑战略和工业发动机计划,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加快传统产业高位嫁接,延链中高端,形成“新制造”,重点推进基础材料、装备制造、食品、纺织服装制鞋等转型“新材料”“新装备”和时尚消费“新品牌”,到2025年,力争30%的传统企业转型为战略性新兴企业。坚持优中培新、有中育新、无中生有,重点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4个新兴产业集群。坚持“现有产业未来化”和“未来技术产业化”,前瞻布局前沿新材料、类脑智能、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到2025年,全市未来产业初步实现“从小到大”“从无到有”的转变,力争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2.发展高端制造。推进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的集成创新和应用示范,加快开发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智能制造新装备,力争在智能机器人、高端医疗器械、精密仪器仪表、智能传感器耦合器等领域实现新突破。巩固提升新型制冷装备、智能工量具、集成环保装备、高端精密铸造、新能源专用汽车等领域高端化水平,推动大型化、智能化、服务化、国际化转型,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传统装备转型智能“新装备”。到2025年,力争高端装备产业规模突破30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3.引育高端人才。完善高端人才引育机制,按照重点产业链图谱清单,精准引育高端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强柔性引才,积极创建院士工作站和中原学者工作站。建立重点产业链与国内外高水平科研院所定向联系机制,强化高端人才与创新团队的柔性引进。依托各级创新平台和链主企业,推动市域内一流创新人才与团队的培育。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育工程,落实落细高层次人才引育各项激励政策。持续开展“商丘学者”和“商丘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培育、评选。到2025年,基本形成重点产业链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加快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坚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1.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企业、园区、产业链、集群”分类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到2025年,力争培育1家“数字领航”企业、10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2个数字化转型示范区、1个制造业数字化赋能中心。培育壮大数字核心产业,加快我市智慧岛建设,完善智慧岛“双创”体制机制。到2025年,全面建成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省级“双创”示范区,以及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区、创新金融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2.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探索开展规模以上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推进企业应用5G技术对现有生产、服务和管理方式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支持企业聚焦精益运营、质量管控、敏捷协同、设备管理、产量提升、能耗管控等关键环节,打造“5G+”“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累计建成70个省级智能工厂(车间),创建一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围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遴选培育30个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示范项目(平台)。持续实施企业上云、上平台提升行动,到2025年,累计推动1.6万家左右企业上云、上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3.建设新型基础设施。统筹推进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5G基站1.2万个。持续推动全市5G独立组网(SA)网络规模化部署,提升典型场景网络服务质量,实现乡镇以上区域5G网络深度覆盖。深入实施“1+N”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行动,持续推进睢县制鞋行业“蟹立方”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重点推进超硬材料、装备制造、食品等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二级节点。加快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我市城市基础服务能力平台集约化水平,有效支撑智慧城市的运行和管理,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利用,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支撑城市运行的态势监测、智慧决策以及城市共治体系的构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三)加快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坚持以“双碳”目标为导向,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1.发展绿色低碳制造。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钢铁、有色、化工等产业链绿色化改造。强化工业污染治理,严控“两高一危”项目,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等,加快推进绿色技术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2025年,力争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园区)2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2.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在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推动“碳达峰”。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努力达峰削峰,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鼓励在重点产业链建设碳排放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产业“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服务支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3.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各县(市、区)建设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及骨干企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促进钢铁、有色等行业高效再生循环利用,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持续实施取用水企业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引导企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四)加快制造业服务化发展。坚持以服务型制造为重点,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赋能新制造。
1.培育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深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坚持“制造+服务”“产品+服务”发展方向,以服务化改造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制造业企业大力发展总集成总承包、综合解决方案、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C2M(用户到制造)、D2M(设计到制造)、远程运维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重点支持纺织服装制鞋、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的骨干企业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新型制造模式,力争每年培育1家以上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教育培训、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构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专业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搭建面向服务型制造的专业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平台化服务。支持依托开发区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生产服务基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协同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
3.推动企业服务化转型。推动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放创新研发、检验检测等平台,完善共享服务生态,赋能上下游中小企业服务化转型。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牵头建设行业数据中心,加快工业数据价值化开发,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数据要素便捷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向平台型企业转型,发挥资本、技术、人才和品牌等优势,整合上下游资源,发展平台型制造新模式,形成服务型制造新的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加快制造业集群化发展。坚持以集群化构建高效协同的生产制造网络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1.创建省级产业集群。突出我市集群优势,对标省级产业集群创建标准,积极创建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围绕纺织服装制鞋、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精准发力,着力破解科技创新、投资融资、转型升级等瓶颈制约和共性难题,形成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良好生态,推动集群在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等方面加快提升。到2025年,力争创建3个以上省级产业集群,全面融入我省国家级产业集群创建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2.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大我市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力度,鼓励各县(市、区)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产业集群,培育特色产业链条。积极组织参与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不断提升产业集群在规模能级、核心优势、耦合生态等方面的竞争力。到2025年,重点培育的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现代医药等9个产业集群进一步扩能升级,力争创建3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推动集群协同发展。积极探索产业协同、政策协同、要素协同、机制协同等新模式,提高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水平。发挥集群产业链链主企业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参与技术协同攻关、产品协作配套、品牌共建共育、资金融通担保,提升集群规模实力与发展效应。引导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主动融入国内外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协同构建新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重点工程
(一)产业基础再造工程。
1.提升创新主体能级。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产业链需求,推动产业创新平台(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等)和创新型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努力实现量质齐升,加快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全覆盖,到2025年,力争省级各类创新平台数量达到200家。在重点产业领域深度融入省级、国家级创新战略体系,形成中国制造“商丘创造”的主力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强化关键技术攻坚。深入开展“五基”和重大装备技术攻关。聚焦基础零部件国产替代、基础元器件迭代更新、基础材料扩能提级、基础工艺技术提升、基础软件集成应用,支持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加强与各类创新平台协同攻关,努力在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零部件,在新材料、纺织服装制鞋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基础材料,在食品、生物医药等领域突破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在智能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保障能力。到2025年,力争承担2项以上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突破和推广应用6项“五基”细分领域关键技术与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3.推广应用自创新品。加大自创新品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研制和使用单位建立合作机制,为自主创新产品研制提供试验验证场景。落实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办法,鼓励使用自主创新产品。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和领域,加快推进自主创新产品国产化替代。发挥内需市场优势,强化自主创新产品供需对接,持续扩大创新产品应用,重点强化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与应用。到2025年,力争推广应用20项自主创新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重点链条重塑工程。
1.培育百亿级重点产业链。统筹传统产业提质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破冰抢滩,加快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推动产业链制造环节向一、三产延伸、融合发展,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到2025年,努力建成超硬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24个百亿级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相关重点产业链链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提高产业链韧性与安全水平。强化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的监测预警机制,积极稳链护链,着力形成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稳固多元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加强产业链备份和灾害应急物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建设,推动一批供应链企业纳入国家安全应急物资保障平台,支持各县(市、区)创建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加快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推动现代物流业与产业链协同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科技局)
3.落实产业链培育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商丘市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培育重点产业链工作推进方案(2023-2025年)》,健全“一个产业链、一个工作专班、一个研发机构、一套政策方案、一批项目”工作机制,坚持专班化责任推进,清单化动态管理,常态化督导考核,精准化企业服务,强化重点产业链培育统筹推进,推动重点产业链扩容晋级。(责任单位:相关重点产业链链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项目投资支撑工程。
1.实施产业千亿招商行动。举办好中国·商丘国际华商节、民权冷博会、永城面博会、睢县鞋博会、柘城辣椒节、宁陵梨花节等招商对接活动,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实施新一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行动,建好承接产业转移载体。鼓励各县(市、区)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压实各地先进制造业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责任,强化以商招商、资本招商、群链招商、央企招商等,力争每年签约重点制造业产业项目1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实施工业千亿投资行动。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鲜明导向,持续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继续实行重点项目领导包联制度和专班推进机制,健全和完善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机制,落实“三个一批”要求,形成签约项目加快落地、落地项目加快开工、开工项目加快建设、在建项目加快投产、投产项目加快达效、达效项目长效推进机制,分期、分批谋划和滚动实施重大制造业项目、新技改工程项目。坚持服务跟着项目走,建立重大项目库,设置重大项目台账,提高项目建设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到2025年,力争每年工业投资规模达到1000亿元,累计实施补链延链强链重点制造业项目1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实施“三化”改造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制造业全链式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加强“三化”改造项目储备,完善“三化”改造项目库,积极推进“三化”改造项目入库。力争每年实施“三化”改造项目200个以上,带动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优质企业培育工程。
1.做强龙头企业。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分级培育链主企业。持续实施头雁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对标“创新水平更高、质量效益更优、带动能力更强”的培育目标,探索“产业链+市场主体”培育模式,着力培育群链带动力强的单项冠军企业、头雁企业,支持企业加快成为独角兽企业。到2025年,力争新增百亿级制造业企业3家以上,入选制造业头雁企业、头雁培育企业达到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四个梯队,完善优质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分级建立企业培育库,实施差异化精准指导,加强常态化监测帮扶,形成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格局,力争每年分别培育2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3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融资,力争每年上市挂牌企业达到1家以上。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牵头,面向省级开发区内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整合优质产教资源,规划建设工匠实验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金融工作局)
3.培育一流企业家队伍。依托商丘华商学院(商丘企业家学院),制定实施企业家成长培训计划,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每年培训企业管理者3000人次以上,其中青年企业家100人次以上,着力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聚焦主业发展、勇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重商安商护商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勤于学习、善于实践、勇于创新、甘于奋斗、乐于奉献”的商丘企业家精神,树立一批优秀企业家典型标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
(五)开发区提升工程。
1.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坚持制造业为主的发展方向,因地制宜确定开发区主导产业,强化主导产业链招商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开发区间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合作,构建主导产业明确、错位发展、分工协作、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体系,到2025年,力争全市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亿元、200亿元的开发区分别达到4个、10个。开展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创建,引领带动形成龙头企业、配套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公共平台协同联动的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
2.推动集约节约发展。按照产业用地比例不低于60%的标准,统筹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布局在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在开发区选址布局。建立开发区规划用地标准,明确开发区用地结构、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配套设施标准。建立开发区亩均投入产出综合评价体系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提高经济密度和产出强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3.深化“三化三制”改革。全面落实领导班子任期制、员工全员聘任制、工资绩效薪酬制,强化专业人才和团队招引,加快提升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理顺开发区管委会与行政区关系,有序剥离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精准实施开发区放权赋能改革,加强下放权限指导培训和专业人员保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质量品牌建设工程。
1.提升工业设计水平。按照“设计河南”工作部署,推动工业设计能力和制造业服务水平提升,鼓励大型企业积极开展设计外包,支持设计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各县(市、区)依托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一批工业设计园区(基地)。加大设计软件和工具推广应用力度,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提升设计数字化水平。到2025年,力争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体局)
2.提升质量标准水平。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生产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推动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支持制造业企业参评中国质量奖、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商丘市市长质量奖。加快“标准河南”建设,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国内与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推动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快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增强行业发展引领力,掌握行业发展主动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打造商丘制造品牌。深入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支持制造业头雁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等,研发高端、智能、绿色新产品,推进产品应用迭代升级,打造国内知名品牌。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精耕主业、提升品质,掌握“独门绝技”,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区域品牌。鼓励和支持我市有关开发区建设为商标品牌示范基地,提升我市有关开发区产业品牌标识度。引导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广泛参加进博会、广交会、高交会、中博会等国际性展会,提高“商丘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七)产业布局优化工程。
1.优化制造业空间布局。构建“一核双廊多点”的产业空间格局。以商丘市中心城区为发展核心,以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联动优化商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和辐射力;以中原─长三角经济走廊商丘段和京港台经济走廊商丘段为发展走廊,实现交通通道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等枢纽偏好型的经济廊道转型;培育多个特色产业支撑节点,依托永城、民权、虞城、宁陵、夏邑、柘城、睢县等开发区,打造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融入国内大循环布局。畅通市域产业循环,以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为纽带,强化跨县跨区域产业合作,疏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协同培育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百亿级现代化产业链。推动重点产业链跨链融合,形成“原料—材料—零部件—终端产品”高效耦合生态。依托链主企业和产业链关键核心企业,把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机遇,主动融入国内大循环,推动重点产业链跨区域合作,与省内外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一对一”“多对一”融链结链活动,嵌入中高端、融入关键环,提升产业链、价值链,协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与韧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深化产业国际化布局。依托链主企业深化与“一带一路”地区的产业合作,加快重点产业海外布局。筹划推进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制鞋等跨境产业链供应链,支持企业提升海外市场规模,提升主业竞争力。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全国500强企业、行业100强企业的交流合作,强化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引进与落地。鼓励和引导制冷、五金工量具、食品、环保装备等行业优势企业,利用现有设备和成熟技术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推动我市优势产业“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丘海关)
(八)要素保障强化工程。
1.攻坚瓶颈要素破解。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制造业项目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快速落地。落实落细各类产业支持政策,支持各县(市、区)探索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各类惠企政策。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由基金根据产业实际推进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采取直接投资或设立专项子基金的投资方式对重点产业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重点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对制造业的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和发债融资。加大能耗指标和环境指标保障力度,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强化对企业的帮扶指导,确保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人行商丘分行)
2.强化基础要素保障。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强煤电油气运等基础要素保障,着力降低企业基础要素使用成本。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科学实施负荷管理,合理安排错避峰用电,保障企业合理用电需求。大力实施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重点培育商丘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着力建设大枢纽,培育大龙头,打造大平台,形成大物流,积极畅通物流通道,加快建成供需适配、内外联通、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3.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压减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打造政策精准直达企业服务平台。坚持依法行政,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防止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断优化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制度环境,着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健全评价机制,完善统计监测机制,实施月调度、季督导、半年点评、年度总结推进机制,确保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推进机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强化考核激励。加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监测评估,将制造业发展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实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制度,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每年服务和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相关程序进行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强化企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助企强链工作专班作用,聚焦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围绕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攻难点、通堵点、除痛点,常态化开展产学研、用工、产销、产融“四项对接”活动,着力打造一流产业链群生态,推动支柱产业优势再造、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责任单位: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强化氛围营造。深入总结行动计划实施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选树一批标杆示范,加大复制推广力度。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主动探索辖区内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新机制、新举措、新模式。市各级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中先进典型和案例的宣传报道,共同营造制造强市建设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各级新闻媒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