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南省]2023年度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
作者:admin 日期:2023-12-01 16:06:49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按照《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豫工信企业〔2016〕16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一、各地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申报单位运营和服务情况,择优推荐。
二、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公布的省级示范基地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称号自动取消,原示范基地需自愿重新申报。
三、郑州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2023年12月31日到期重新申报的基地不计入上述数量。
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推荐基地申请报告内容逐项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认真填写《现场核查真实性说明》,提出推荐意见。各地主管部门需与基地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材料真实性进行当面谈话,谈话结果要写入推荐文件。
五、请各地于12月11日前将推荐文件(含《现场核查真实性说明》《推荐2023年度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总服务台(工信业务),电子版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刻盘1份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0371—65569838
材料报送地址: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中原出版产业园南区D座一楼。
附件:1.现场核查真实性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