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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郑州市]2023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

作者:admin 日期:2023-09-21 17:27:57

郑东新区、各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23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优先支持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受理:

1.已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 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创新龙头等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已建有2家及以上)。

2.相同相似方向和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已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

3.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中被撤销资格的单位(按照《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2年内不得申报)。

4.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或被列入社会失信黑名单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研发机构应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先进技术、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对本产业(领域)的发展具有明显带动引领作用。

2.研发机构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的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

3.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研发中心,由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地处县(市)、建有完善的内部研发机构且能不间断运行开展研发创新工作,由县(市)推荐的,可直接申报。

4.依托单位是企业的,还应满足:具有独立研发中心,固定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10人;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少于 5000万元(位于县市的不少于2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位于县市的不低于5%)或不少于500万元。

依托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事业单位的,还应满足:固定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不低于30%或不少于10人;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6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 新品种、新兽药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6项;上年度研发投入支持经费不少于150万元。

5.依托单位可联合申报共建,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家,并在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中明确共建任务和分工。

二、申报指标分配

(一)依托单位为高校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创建高校限报2项,其他高校限报1项。

(二)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的,限报1项。

(三)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限报1项。

三、申报材料、途径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3、4)。

(二)申报途径

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推荐申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县(市)内的通过管委会或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郑东新区和市辖区通过郑州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由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1.单位填报。申报单位登录“http://xm.hnkjt.gov.cn/ (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及上传附件。评审以上传电子材料为准,网络申报时间为10月7日至10月20日。

2.审核推荐。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并按照分配指标推荐提交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

3.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 (PDF格式、双面打印,页码原则上不超过100页)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上盖章确认,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主管部门将拟认定建设的公示申报单位材料及《汇总表》按产业领域分别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按领域报送至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汇总表需同时报送市科技局资源处,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能源交通、现代服务业领域报市科技局高新处;生物医药、资源环境领域报市科技社发处;农业农村领域报市科技局农村处)

四、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专业领域业务咨询电话及材料报送地址

1.高新处:

郑州市工人路13号205房间,邮编:450006,电话:0371-67176525

2.农村处:

郑州市工人路13号217房间,邮编:450006,电话:0371-67180457

3.社发处:

郑州市工人路13号216房间,邮编:450006,电话:0371-67180456

(二)省科技厅专业领域业务咨询联系人、邮箱及材料报送地址

1.电子信息处:

常忠祥,0371-85510761,kjtdzxx@163.com,2421房间。

2.先进制造处:

王文龙,0371-65951169,hnkjtxjzzc@163.com,2419房间。

3.新材料处:

袁明霖,0371-86561672,yuxclc@163.com,2216房间。

4.能源交通处:

刘冰,0371-86548303,kjtnyjt@163.com,2608房间。

5.生物医药处:

李真真,0371-86230277,syhenan2021@163.com,2218房间。

6.资源环境处:

华瑞,0371-65967328,kjtzhc2022@163.com,2221房间。

7.农业农村处:

陈希源,0371-65908153,hnskjtncc@163.com,2305房间。

8.现代服务业处:

牛珂珂,0371-86561697,hnkjjr@126.com,2212房间。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XX 房间(根据领域报送),邮编:450008。

(三)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技术支持

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四)综合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平台基地处:张超,0371-86522313,hnsgcjsyjzx@163.com,2313房间。

市科技局资源处:郑州市工人路13号209房间,电话:0371-67177259


附件1: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doc

附件2: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统计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