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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2022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通知(截止:2022.7.29)
作者:admin 日期:2022-07-26 17:51:48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2年度商丘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提名工作,根据《商丘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和要求
2022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采取单位提名的方式进行。各县(区)科技局、高等院校、市直有关单位为项目提名单位,负责提名本地区和本单位的项目并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提名条件
商丘市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提名项目须符合《商丘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推广应用必须满1年以上(2021年1月1日前推广应用),并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2.需要验收或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验收或审批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1年以上(即2021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3.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应开具相应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
4.项目如曾列入省、市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供计划下达单位的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
5.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6.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三、提名材料上报要求
1.提名材料(含主件和附件)是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各申报单位填写。提名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提名书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2.主件:《商丘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下载地址:http://kjj.shangqiu.gov.cn),提名书分为电子版提名书和纸质版提名书。纸质版提名书和电子版提名书内容应完全一致,纸质版提名书须在电子版提名书确定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纸质版提名书上报一份。
3.附件:研究报告、核心知识产权证明、查新报告、第三方评价(如科技成果评价证书、技术检测报告、验收结论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应用证明等;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供认定机构最新认定期刊目录复印件。附件中项目应用证明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
4.提名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项目须提供汇报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为提名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5.电子版材料发至sqskjqbs@163.com
6.每个项目的全部提名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提名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提名材料概不退回,请各项目完成单位自留底稿。
7.在以往年度的市科技进步奖评审中使用过的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严禁再次提供,一经发现均认定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并取消参评资格。
四、提名时间及地点
提名材料报送时间截止为2022年7月29日,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商丘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商丘市府前路市政府对面地震台4楼西户)。联系电话:0370—3260282
商丘市科技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0—328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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