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项目
商丘市市长质量奖
作者:admin 日期:2022-03-24 09:36:40
主管单位及目的: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提升我市质量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申报必要条件:
(一)在商丘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生产经营5年以上;
(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拥有科学先进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
(三)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突出的社会贡献以及广泛的知名度、社会影响力;
(四)近3年未发生亏损、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信用等处罚;
(五)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可申报企业: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农业等优势骨干企业。
认定周期及数量:
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单位数量每次不超过7个,其中市长质量奖不超过5个,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不超过2个。当年申报单位都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空缺。
申报流程:
(一)向商丘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等申报材料。
(二)商丘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受理后,由专家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等要求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排序,提出市长质量奖候选名单。经市长质量奖评委会审议,提出第七届商丘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名单。
(三)获奖单位公示,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
项目奖励政策:
商丘市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颁发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