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项目
河南省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
作者:admin 日期:2020-07-10 11:42:30
一、政策支持
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设立,主要用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为方向,构建关联度、聚集度高,竞争力、带动力强、吸纳就业能力显著、集约节约、绿色环保、环境有性现代产业体系的资金。
支持企业投资生产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等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对有重大带动作用、投资3亿元以上的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管理范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等资金给予支持。
二、重点支持产业及领域
1.重点支持产业:
主导产业(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
传统产业(冶金、建材、化工、轻纺、白酒)
新兴产业(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
2.重点支持领域:
技术性改造(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广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
智能化改造(应用智能装备和产品,实施“机器换人”,培育新型制造模式,提升研发、生产、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绿色化改造(围绕大气、水、涉重金属污染治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基础工艺、燃煤设施、特别(超低)排放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等)
工业强基(围绕攻克一批核心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提升产业技术基础水平)
白酒企业转型(支持白酒业配料、蒸煮、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等生产、储存全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开展人工窖泥培养窖池养护技术和酿造机械化机理研究。
三、认定条件
(一)在河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
(二)必须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三)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四)企业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处理处罚;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备案、环评手续完善。
(六)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企业同年度只允许申报1个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
四、优惠政策
采取后补助方式,补助额度为不高于项目已完成生产、设计、研发、检测、监测等设备购置(租赁),软件采购、研发、技术、实际投资(以发票为准)的30%,项目补助资金最低不低于20万,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完成投资计算区间为 2018年7月1日至2019 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