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认证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开封市第二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21-09-01 18:05:43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一批”建设要求,着力培育创新引领型科研平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开封市第二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
(二)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人员名单应备案可查。工程中心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以及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工程中心科技人员要有一定的比例和结构层次,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工程中心总人数的80%以上,或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工程中心总人数的30%以上;且直接从事技术开发人员不少于5人。
(三)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省、市科技项目的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等。
(四)重视研发活动和研发经费投入。有较为健全的研发活动管理制度和研发经费统计制度,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工程中心上年度研发(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
(五)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测试手段。经充实完善后,具备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配套仪器设备总价值150万元以上。
(六)初步形成技术创新机制,具备成为独立核算实体的能力和条件。拥有市场意识强、敢于创新、科学管理水平较高的领导班子,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
(七)具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有资金匹配能力并能够作出相应承诺。
(八)与行业内企业联系紧密,具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经验和辐射带动能力。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主管单位根据《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细则(试行)》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随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二)网上申报:2021年9月1日-9月30日,申报单位在“开封政务服务网”(www.kfzwfw.gov.cn)注册,登录开封市科技局,填写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
(三)纸质材料:《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2份,纸质材料正反印刷A4胶装(勿用塑料封面),到开封市民之家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申报并报送电子版。
(四)严禁厅外申报和厅外受理。
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202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地点:开封市民之家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四、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科:25955246
区域创新合作科:电话:23865226 邮箱:qycxhzk@163.com
高新技术科:电话:25978383 邮箱:kfkjjgxk@126.com
社会农村发展科:电话:25962367 邮箱:kfkjjjcs212@163.com
附件:1 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docx
2 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31日